发布日期:2025-09-21 18:43 点击次数:181
为聚焦接诉即办 “每月一题” 重点工作,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住房租赁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不规范问题,近期,区住建委根据群众诉求,开展了调查工作。调查发现,部分住房租赁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存在不配合行政机关调查、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情况。
为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,共同维护房屋交易市场秩序,现将以下风险警示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,警示各企业引以为戒、规范经营行为。
特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:无论您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,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,提高警惕,谨慎选择合作对象。您在通过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租赁或买卖房屋时,注意事项如下:
一是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仔细核对企业营业执照及经营状况。
二是通过 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” 查看企业备案情况,应选择已备案的企业提供服务,同时核对从业人员信息卡信息是否与签约公司一致。
三是需仔细查看其提供的房地产经纪合同、住房租赁合同上是否有从业人员签字,是否注明从业信息卡号并加盖公司有效公章。
四是所支付押金一般不应超过一个月租金,所支付租金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,所付押金及超出三个月以上的租金应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进行托管,避免产生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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